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有写作的欲望,一些断断续续的词和连贯起来的思绪会越来越深入,催逼我写下来,它们毫无规则,毫无关联,如同我们杂乱的生活.
邋遢
我很喜欢这个词,邋遢.仿佛看见一个漫不经心的女子在旁若无人地吃饼干的样子,饼干屑落在衣领上,流连在嘴角边,那好像就是我早上常常做的事情.
我讨厌太过精致的打扮,生怕别人看不起的装腔作势,而一些女孩子的懒散而随意的妆容,暗暗的灰色调,雀斑和黑痣并存,却让我非常惊艳.
比如我会把两条藏族风格的围巾围在一起,绕脖两圈,乱七八糟的流苏彼此缠绕,却露出喉咙口上一小块脖子,那两条围巾俗艳得呛人,我觉得自己简直是厚颜无耻的邋遢,却毫不在意,心有豪情.
邋遢,是由于偷懒,是由于没心没肺,是由于自信而带来的漫不经心,是由于对世俗的判断和价值标准毫不在乎,不在乎别人的眼光,或者,对别人的眼光毫无意识.
这让我想起那些藏族小孩,拖着鼻涕,手握着黑黑的糌粑,一脸无辜的看着你,大眼睛灵动而美丽,我喜欢这种颠覆性的美丽,美丽而邋遢,是对那些精致的绝妙讽刺.
打劫
我挺喜欢邋遢,但我不喜欢打劫,没有人喜欢打劫,我简直在说废话.
昨天晚上我衣冠楚楚地约会回家,看上去是有点小钱的小姐样子,高跟靴踩在地板上噼哩啪啦,我走得理直气壮摇摇欲坠,然后一个黑影突然冲上来从背后抱住我,用力捂住我的口,我在回头的当儿一定是不可思议惊恐万分的表情,我后来甚至都说,你是不是在开玩笑?我不相信这个梦魇竟然发生在我身上.
他重复了几遍"要钱还是要命",我说好,给你钱,你别要我的卡,他说好,然后他摸我,我越发挣扎尖叫.别碰我!我当时一下由恐惧变成愤怒,他说,就摸一下,我说,不可以!他放了我,我一边摸包一边打量他,我惊然发现他不过是个学生!我说,你从哪里来?你不过是个学生,对不对?你不过是个学生!
他低头不语,我把钱给了他,我忽然有些同情他起来,想问他是不是没有钱去打游戏,想问他在学校是不是这么欺负别人,他应该是高中生的样子,灯光下看不分明,可是我的恐惧和愤怒没有让我说出来,我说,拿去,毅然决然地.这时候有个男人从身边走过,我不能确定他是不是和他一伙儿的,我没有叫,没有打算夺回我的钱,我直接进门,回家.
在家里我站在那里久久不能动弹,惊魂未定,回想刚才一幕,如同梦魇,又如同一场恶作剧.黑影,尖叫,挣扎,紧紧抱在左胸上的手和被我咬进嘴里的右手指头,回头,却发现他不过是个孩子,毫无经验,惶恐不安,并没有更多伤害,也并没有更多要求--简直是一场可笑的恶作剧.
被打劫,是我的不幸,被一个学生打劫,却是我的万幸.
走路
我是个喜欢走路的人,一边走一边说话.比坐在餐厅酒吧聊天,似乎更健康更有助于减肥.
1月2日那天看完<天下无贼>,和朋友从上海影城一直走到陕西南路,当中经过番禹路,淮海西路,武康路,安富路,巨鹿路,富民路,走到后来自己都迷糊了,那天阳光很好,冬日午后的阳光,淡薄的温暖,舒服干净,晕倒成了我的口头禅,我一路晕倒N次,撞墙一次,鞋店进去出来N次,大笑N次.
我想起以前和一个人一起走了几个钟头的路,从延安中路一直走到虹桥路水城路,深更半夜,午夜两点,我穿着高跟鞋,走得龇牙咧嘴,摇摇欲坠,初识的朋友,却有近乎恋爱的感觉,而真正深爱的那个人,和他走着走着,会看不到前面的路在何方,该如何走下去.
走路时穿的鞋,也是有些宠爱有加,有些恨得咬牙切齿.
最贵的那双登山鞋,穿了近2年了,恣意糟蹋,它苯头苯脑,军绿色的,往往沾着高原上的烂泥,溪水中的利石,也在上面留下了道道刮痕,别人眼里看来,是非常笨重非常吃力的样子,可我最最爱它,透气,防水,耐脏耐磨,抓地牢固,最主要的是,我穿着它走多少路都没有感觉,把脚交托给它,是那样安全舒服.
其它的都是高跟鞋,细脚伶仃,走着走着会陷到地逢里去,尴尬地拔出来,往往穿了一天就脚底出泡.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穿着一双看上去非常高贵的高跟鞋,黑色丝绒面上有如同镶着水钻一样的小亮薄片,跟太高而显得不合脚,后面露出一小节空挡来,开始穿上它显得气质高贵,昂首挺胸,没有一会儿就龇牙咧嘴,恨不得把它拔下来光脚走路.
它如同一个高贵而骄傲的女人,骨气太硬而磕得你咬牙切齿,它只适合那些富家小姐,出门打的,进屋就坐的,高高的跟可以让人看上去挺直而性感,撑起整个人的骨架,别人看到你的那一刻对你肃然起敬,但是它不适合你,你是每天挤公车上班,里里外外走很多路的女人.
鞋子如同男人,应该托付终生的,永远是其貌不扬,却经久耐用的那个,有许多深藏不露的能耐和功能,低调,安全,体贴,坚韧,持久,所谓经典,就是那些脏的昂贵的东西,昂贵,因为物有所值,脏,因为太频繁的使用.
而高跟鞋男人,或者高跟鞋女人,摆着好看,穿着徒然增添许多虚荣和骄傲,但不久呢,很快就给你脸色看,合不合脚,舒不舒服,只有脚知道,只有你知道.
今天的音符就跳跃到这里吧,音乐因为疲惫,可以嘎然而止了.